案件背景
申请人在卡尔加里一家小型物业管理公司任职两年半,实际工作地点为商业写字楼。阿尔伯塔省提名(AAIP)申请已进入审理阶段。
问题:三个地址
劳动合同载明的工作地点为上述商业写字楼;LMIA 上登记的工作地点为股东住宅 A;营业执照与 WCB 登记地址则为股东住宅 B。
AAIP 向雇主发出信函,指出企业若在住宅经营,可能不符合商业经营场所要求,并要求在 7 日内说明三个地址的关系,同时提交:自入职至今的场地占用协议、近 12 个月的付款记录、办公场所内外照片及公司招牌照片。
为什么这不是登记层面的小瑕疵
阿尔伯塔省政府官网在雇主要求中写明,雇主须在阿尔伯塔省拥有营业场所,雇员可按需定期到岗,并由该处签发工作任务;同时明确,在未划作商业或工业用途的场所工作的雇员,例如家庭式经营(home-based business),不符合申请资格。
也就是说,注册地址落在住宅,直接触及的是资格要件本身,而不是文件格式问题。
本案的难点
难点不在于写一封解释信,而在于让两年半间、由不同部门在不同时间形成的记录,指向同一个真实且可核验的事实。
处理过程
- 按时间线拆分三个地址在各阶段的实际用途;
- 围绕真实办公地点,收集连续的日常经营记录与现场证据;
- 逐项核对哪些登记需要向相关部门更正或作出说明。
没有「标准材料」,不等于可以临时制作材料。本案的关键,是以真实、连续、可相互印证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结果
申请人在补件截止当日获得省提名。
给申请人与雇主的提醒
雇主注册地址、LMIA 工作地点与劳动合同地址三者不一致,不是小问题。递交 AAIP 之前应提前核对;雇主若存在搬迁、以住宅地址注册或由关联公司提供办公场地等情形,建议先查清事实与证据,再决定如何申报。
为保护客户隐私,本案例已作匿名处理。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申请可获得相同结果,具体仍须依据递交时的政策与实际材料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