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签证是加拿大签证很重要的一种,允许申请人在加拿大临时逗留。不仅满足申请人一览加拿大美景的旅游愿望,也能让留学家长看望孩子,让申请人与其移民到加拿大的家人相见。(有的国家的是不需要旅游签证的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visas-tool.asp?)

签证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由签证官决定 (目前都是基本都是多次入境签证)。单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六个月,多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最长的目前是10年。有效日期是指你必须进入(而非离开) 加拿大的日期。入境口岸的官员将决定可逗留的时长。我们不能签发有效期长于护照有效期的签证。因此,如果你的护照即将过期,请在申请你的加拿大签证前更新你的护照。请注意,签证有效期的最终决定权在签证官。

适用人群

所有希望前往加拿大进行私人短期访问(探望亲属或朋友)、商务访问、旅游、返加学生(持有效的学习许可)、短期学习(学习课程不超过6个月,包括夏令营)、返加工作者(持有效的工作许可)、或过境加拿大的申请人。

访问签证签证延期

假如要逗留超过学习许可,工作许可,或访问签证所允许的期限,可在加拿大境内申请签证延期。这种延期请求必须在原来授予的居留期限届满前作出。假如原签证过期前便提出延期申请,而至过期时仍未有决定,则原身分仍然有效,持证者可继续以原身分居留直至延期申请有了结果。

若申请不及,但从失效日算起未超出90天,必须于申请延期的同时作一特殊请求恢复身分。如申请时已超过90天,就不再可能得到延期。如果要延期的是工作许可,某些情况下可能有必要从人力资源获得进一步的核准才可获发工作许可延期。

要是延期申请被拒绝,必须尽快地离开加拿大以免造成复杂的移民情况。在某些情况下,移民部门会把自动离境通知与延期申请拒绝信一起发出,这个离境通知必须在离境时向出境口岸的移民官员出示。不按要求自动离境的人,移民部门 可以发出遣送令,导致今后可能无法再入境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