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一个在国际上具有独立地位的主权国家。“加拿大公民”有其独特的法律意义。加拿大公民具有加拿大国籍,是加拿大这个国家真正的一分子,有完全的“参与”权及“主人”感。基于加拿大的民主及对人类尊严和自由的尊重,所有的加拿大公民都享有一定的权利。这些权利在加拿大宪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加拿大公民主要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 受加拿大法律保护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
- 参加政治活动、民主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 自由进入、离开加拿大和在加拿大任一省份或地区居住的权利;
- 和加拿大联邦政府及部分省政府以英语和法语中的任何一种语言进行交流的权利;
- 法语和英语区的少数民族有以自己的语言受教育的权利。
- 有宗教信仰、思想、言论、和平集会和交往的权利。
一旦成为加拿大公民,便可申请持有加拿大护照。中国公民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除了往来于加拿大和中国不需要任何签证手续外,如果去其他国家,均需申请前往国的签证。持有加拿大护照,可以去美国、英联邦国家以及许多和加拿大免签的国家和地区,而无需签证。一旦加拿大公民在国外出现法律方面的麻烦或遭到基本权利的侵犯,加拿大驻外大使馆或外交机构就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干预或援助(但加拿大对持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人在另一国籍所在国发生的事情不便干预),而且有自由进入、居住或离开加拿大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或以上。
[注: 未满18岁的孩子应由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家长可为自己和孩子同时申请。 ]
- 申请人必须是永久居民。
- 6年内在加拿大居住满4年,且这4年中每年居留在加拿大的时间不少于183天。(未满18岁的永久居民如跟随父母一同入籍,或由父母代申请,则不需要满足这个居住条件)
- 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英语或法语能力。
- 申请人必须经查证无任何犯罪记录。
- 申请人必须对加拿大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包括其历史、制度、传统,以及公民的权利和责任。